3月28日,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》,沪深交易所随即更新首发及再融资承销细则。此次修订主要包括四大方面:
首先,给予银行理财、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,允许其直接参与新股申购和上市公司定增。沪深交易所细则明确,理财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可直接参与新股网下发行,并将银行理财、保险资管产品纳入A类优先配售对象。
其次,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网下投资机构提高配售比例。上交所细化了未盈利企业网下限售比例安排,允许采用约定限售方式,对不同限售档位的投资者实施差异化配售。
第三,禁止IPO战略配售投资者在限售期内出借股份,以落实相关监管要求。
最后,根据新《公司法》进行适应性调整,完善财务资助表述,并调整相关条款。
市场人士认为,此次修订有助于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,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,促进“长钱长投”制度环境构建。证监会表示,此次修订广泛征求了意见,部分建议已采纳,其他涉及较大制度调整的建议将统筹研究。
此次改革不仅提升了中长期资金的参与度,还通过优化IPO配售机制,培育“耐心资本”,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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